2、合格的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万元,且投标人所提供产品的制造商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200万元。
3、合格的投标人必须是所投设备的生产厂家或经销商,如果是经销商必须具备拟采购货物厂方代理证书或拟采购货物厂方针对本项目的专项采购授权。
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332室)
(2)本项目要求提供的相关证书、证明文件(营业执照、相关证书及授权原件开标时携带备查);
(4)廉政公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条款);
(5)承诺函(见“”本项目招标公告中“附件下载”。打印后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不得修改其内容)。
本次招标项目为江苏省镇江市公路管理处小型加热板及养护车采购。分为A、B两个标段,A标段为小型加热板3台,B标段为拖挂式综合热再生养护车1台,详细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四部分项目要求。
六、投标人投标时,B标段需交纳人民币4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和人民币18000.00元的投标诚信金(共计人民币22000.00元)A标段需交纳人民币3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和人民币12000.00元的投标诚信金(共计人民币15000.00元) 投标保证金及投标诚信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同城转帐支票;银行汇票、本票;银行电汇凭证、现金解款凭证)必须在投标时交给接受标书的镇江市公证处公证员(代收),当日不予接纳现金,否则投标无效。
七、投标及开标地点:镇江市政府采购中心(镇江市长江路33号广电大厦行政服务中心三楼第三开标室)
八、投标时间:2010年09月20日北京时间9:00至9:30(投标截止时间)。
九、开标时间:2010-9-20北京时间9:30,届时请投标人代表(3人以内)出席开标、评标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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